“吱!”

    在一个警局前,突然有一辆饱受风沙的面包车一个急刹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车刚刚停好,车上就冲下来两个人。

    他们径直跑到警局内,拉起随意一个警员紧张的询问着。

    “孩子,我的孩子。”

    这位母亲虽然面带憔悴,但是她的眼神却迸发出让人不能忽略的光亮。

    “即墨是吧,他在休息室里呢。”

    虽然她说得模糊不清,但是警员们却听明白了她没有说完的话。

    非常确定的告诉她,她的孩子找到了。

    即正义带着自己媳妇李文玥跟着警察来到休息室。

    在去往休息室的过程中,他们两个人的手紧紧的握着。

    是紧张,是害怕?

    是期待下更大的恐慌,他们期待的这是一个好消息。

    但是又害怕这个消息难以接受。

    夫妻俩互相搀扶来到休息室前面,伸手要推开门的时候他们手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下摆。

    深吸一口气才把休息室门敲响,门很快就被打开。

    门打开后李文玥一眼就看见那个清瘦的背影,只看着背影她就忍不住流泪。

    “我的孩。”

    李文玥忍不住上前抚摸他,但是即墨却在手抚摸上来时有一个轻微的后退动作。

    虽然他的动作很小,但是在场人都看见了,忍不住心酸。

    “妈妈。”

    即墨在自己爸妈来的时候就感觉到,那是体内血脉的吸引。

    即墨十年前失踪,当时他才十岁,跟着爸妈在南方打工。

    但是在一天放学后帮爸爸推着摊子上街,就在十分钟之内,他就被人抢走。

    因为那个时候太突然,一伙人停车抢走开车跑。

    这个过程不到三分钟,即正义只能亲眼看着自己孩子被抢走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李文玥在坐月子,在月子中就听见这个噩耗。

    从那个时候开始,两夫妻就走上寻子的路,他们找了十年。

    把全国都跑了一趟,昨天接到警局的电话说找到他们孩子。

    他们是在邻省,开了十二小时才到这里。

    “我的孩!”

    休息室里面传来痛快的哭声,这一对夫妻终于在十年后找到自己的孩子。

    苦尽甘来是他们最好的词。

    一周后。

    莱城的一个小旅馆前传来吹吹打打好不热闹的声音。

    因为这个声音被吸引到的人群前去。

    “这个在干嘛。”

    在围观的人肩膀被拍了拍,然后听见询问的声音。

    因为这个小旅馆前面太过于热闹了,能看见很多外地人聚集在这里。

    他们手里胸前都举着大大的牌子,上面有一些儿童的信息。

    “有一家丢了孩子找到自己的孩子。

    这不这群人是来给他们庆祝了。”

    围观的人已经在这里一段时间,大概知道这里是发生什么。

    所以给大家解释。

    “但是我看他们这样不像是庆祝,反而像是在抢风头。”

    因为他们这些人站在最前面,甚至他们会主动把自己手中的纸发给大家。

    下跪,唱歌,拉过话筒说话。

    这些行为一看真的不像是来庆祝,像是来抢风头。

    而这一场热闹真正的主人公只是安静的站在最后。

    大家能看见在最后面轮椅上面坐着一个人。

    非常的消瘦,衣服空空荡荡。

    他戴着帽子与口罩,大家看不清他的脸。

    但是所有人会上前和他说一句话,最后与他身旁的中年男女相拥。

    他就是这一次的主人公,10年前被人贩子抢走,现在找回的小孩。

    只是看到他坐在轮椅上的声音,大家不禁想到几种可能。

    因为小城不大,一点点东西都能引来很多人。

    所以今天的热搜就是这个小城的内容,而那些拿着大红色牌子的中年人们也引起了大家的讨论。

    寻找被拐儿童,这个群体再一次引起大家的注意。

    不过这个时候的即墨已经跟着父母回到他的家里。

    即墨的父母是南北结合,当年他的母亲从北方去往南方创业。

    凭借自己坚韧的性格打拼出一番事业,然后遇到了一个南方的男孩子。

    两个人自然的走在一起,结婚生子。

    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。

    而他们幸福的生活在10年前戛然而止,因为他们的大儿子被人贩子当街抢走。

    后来的10年,他们不断驾驶着面包车在全国各地找自己孩子。

    而后这十年他们不断在外面奔波着,家里的生意只能搁置下来。

    被搁置下来的还有他的弟弟,即明。

    即墨知道这个孩子,这个孩子是在全家的期待下生出来的,虽然他这五百年很少回忆小时候的故事。

    但是在看见父母时所有的记忆都开始回笼,他似乎忘记自己努力修炼,甚至被打成邪修就是因为他为了修炼不择手段。

    而努力修炼就是为了能回家。

    “我的乖乖。”

    即墨是跟着父母回到南方的这个小城,他的父母在他被抢走之后没有离开。

    他们说他记得这个地方,搞不好他会自己回来找他,就这里他们一直住着。

    父母在外面找自己,是他的姥姥姥爷在家照顾弟弟。

    他父母刚刚停下车,他姥姥姥爷就上前揽着他,嘴里不断喊着乖乖。

    一整天即墨都在大家的关心中度过,直到晚上他才能安静下来。

    不过他的安静是在家里和弟弟吃饭,因为今天街坊们给他举办了欢迎宴。

    现在摆在大街上的酒席还没有散呢,加上有很多朋友过来。

    所以考虑到即墨的身体,他晚饭的时候是在家里吃的。

    然后担心他太孤单,让他弟弟陪着他。

    即墨面前是一碗姥姥给准备的饭菜,因为他的身体原因,米饭和青菜必须要提前给他切碎。

    就算是这样他用勺子吃的时候还是把米掉一地。

    “咣当!”

    一不小心即墨手中的汤勺掉在地上,即墨只能看了一眼地上的汤勺就放弃。

    因为他当时历劫失败,九重天劫的雷全部劈在他身上。

    丹田炸开腹部受伤,然后灵气全部消散,所以他身上的伤都愈合不了。

    还因为身体突然失去灵气,回到蓝星之后空气中的灵气很稀薄。

    他的身体被天道排斥着,他吃下小草找机会回到家里。

    但是他的身体就连三岁幼童都不如。

    整个人很消瘦,腹部有一个大窟窿,头发被雷劈焦只留下刚刚长出来几毫米。

    他这个样子所有人第一眼都觉得他一定是长期受到折磨。

    即墨看着地上的汤勺想事情,而在即明的眼里就是他哥哥想捡捡不到。

    随即站起身去厨房里面拿出一个新的给他。

    “吃吧。”

    把地上的汤勺捡起来拿去厨房里面洗干净放好。

    “我吃饱了。”

    即墨看着自己手中的汤勺,他说话很慢,一句话需要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。

    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食物,毕竟在修真世界使用的都是灵丹。

    所以回到蓝星吃一些东西就填满胃部,现在他已经吃饱了。

    嗯?

    即明看着他碗里的饭菜,这个碗是他们家里最常规的碗。

    里面盛着米饭和焯水的青菜与一些虾,为了方便他吃,这些菜和虾切得很碎。

    碗里只吃了一个小坑,五分之一都不到。

    即明看着自己已经开始吃的第三碗,又看了看那个小坑的碗。

    随后结结巴巴的说着。

    “不不可以浪费食物。”

    又想到什么直接哼出来声音,然后捧着碗继续吃饭。

    “那我下一餐吃。”

    即墨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,他需要食物让自己恢复。

    但是他现在进食情况非常的不明朗,只能慢慢吃,多吃。

    即明看了看即墨没有理会他,只是在自己吃饱后回到沙发上继续看电视。

    晚上,等到家里所有人睡着直接,即墨的房间被打开。

    他现在的样子和白天完全不一样,虽然还是那么消瘦,但是他却能自己站起来。

    他来到客厅时已经有一只生物在,一条黑色的长蛇。

    这个大小的蛇不知道它怎么会出现在城市中的居民区。

    在看见即墨时,它把尾巴上的小草放在即墨的身前。

    即墨接过小草,给了它一滴血。

    长蛇把这滴血咽下去后迅速的从窗户溜了下去。

    然后即墨直接把这一根草放嘴里嚼碎咽下。

    他的身体一直没好,而且为了让自己的身体更加的真实,这一段时间他都没有治疗。

    任凭自己的身体虚弱着,也因为这样他才能顺利的去到警局,找到父母。

    而长蛇来到这里是因为自己答应它们,如果能找到含有灵气的植物,自己会把一滴血给它们。

    当然前提是能把植物送到自己面前。

    因为他在修真界500多年,他的血对于这些动物来说是大补。

    比带有灵气的植物还要好。

    寂寞就这样在家里休息观察着,他没有拿出任何值钱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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